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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

发布时间:1999-12-20来源: 【字体:

根据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已经1999年12月7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范围文字表述

总 理  朱镕基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范围文字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 

澳门特别行政区北部与广东省珠海市的拱北陆路相连。关闸拱门以南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管辖。关闸拱门以北至珠海边防检查站原旗楼之间的地段维持原有管理办法不变。

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持澳门原有的习惯水域管理范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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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满意地回顾了两国建交以来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的发展,一致认为,由两国政府通过谈判妥善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有利于澳门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并有助于进一步加强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为此,经过两国政府代表团的会谈,同意声明如下:

1987-03-26